淳安县妇幼保健院生化质控品项目调研公告
 
淳安县妇幼保健院生化质控品项目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2/9/22   阅读次数:3841

依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为了提高检验科检验质量水平,本着“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各方(愿意参加本项目市场调研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邀请,欢迎愿意参加本项目市场调研的潜在供应商,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市场调研资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淳安县妇幼保健院生化质控品。

二、采购方式:邮寄报价单

三、采购期间:一年

四、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2、具有本项目所需货物的服务能力,并能为调研人提供便捷的售后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调研

3、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的资质、资格。

五、采购要求:

1、参数要求:

生化质控品必须涵盖附件二中所有检测项目(项目详见附件二)。

2、必须能够在国家两定平台采购。

3.服务要求

3.1所有定值质控品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2所有质控品包装及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潮性,破损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3.3质控品运输必须严格按照储存条件,有冷藏要求的质控品中标供应商每次送货必须提供质控品运输冷链监控温度记录,并将试剂盒摆放至需方指定位置。不符合冷藏要求的,调研方有权拒绝收货。

3.4采购人按实际需要量分批采购,供应商接需方的发货通知后,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相应货物按要求的数量及时送达指定的地点。

3.5货物送达时,应在发票或送货单上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注册证失效日期、制造商、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产品有效期;如该货物为已消毒产品需注明灭菌日期(或灭菌批号)和灭菌有效期,货物名称和货物规格(型号)须与产品注册证一致。

3.6货物经需方质量验收不合格或抽检不合格的,供应商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3.7对于需方提出的服务需求,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提供令需方满意的服务或产品解决方案。调研人接到院方电话通知二个工作日内必须送货上门,配送的试剂要求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特殊情况需征得需方同意后方可配送。节假日不收货(工作日收货时间:上午:8:00-11:30时,1330-1700时),紧急送货要求3小时内送达。

3.8需方对货物的外包装完好性、数量、规格、厂家、生产批号、灭菌日期(灭菌批号)、有效期等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入库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必须更换货物,并且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入库记录为入库验收的唯一有效凭证,入库验收时间以入库记录时间为准。

3.9如有货物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免费更换相应的货物,并承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全部费用。如中标单位试剂质量或服务不能达到规定要求,使用后评估不符合临床要求,调研人将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

3.10供应商发生一次下列情况之一,必须及时对货物进行处理,若造成需方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损失:(1)入库验收和使用中发现货物达不到产品功能性能要求或买方使用要求的;(2)不按时供货;(3)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4)交货时,货物已过保质期的。如多次(三次或三次以上)发生的,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3.11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需方有权终止合同:(1)供应商的任一资质证书已过有效期的;(2)供应商在产品经销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3)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且乙方无法解决。

3.12如在合同期内,合同执行与法律、法规或政府行政部门要求发生抵触,则应从法律、法规或政府行政部门要求规定执行。

3.13能提供第三方质控平台供使用,需方可以利用平台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质控平台能与省临检中心平台对接(接口费由供方负责)。

调研文件的组成

递交的调研文件应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技术标为除商务报价外的所有内容,且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制作,并单独密封包装。技术标(含资信与服务)不得含商务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技术部分

应包括下列内容(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所有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1)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

2)提供供应商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生产厂家对供应商的各级授权书);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5)其他调研人认为应该提交给调研人的资料(如业绩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2.商务部分

1)报价单(附件  

、报名截止时间:

本次调研采用不见面调研,请各供应商按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合并装订密封,密封袋封面处注明调研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在封标处盖章。请将标书在2022年928 日17时前寄送至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63号淳安县妇幼保健院设备科,余小丰,13750875109

八、本公告不明事宜联系人:余小丰 13750875109


附件一:淳安县妇幼保健院生化质控品报价表

附件二:项目清单

                                       

淳安县妇幼保健院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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