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妇幼保健院近期拟采购医疗设备调研公告(三)
发布时间:2022/9/13 阅读次数:4570
依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一、为了使医疗设备采购工作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现将2022年近期拟采购的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公示(详见下表),请有意参与企业自公布之日起6天内(截止9月18日)按照《医疗设备采购市场调查需提供的资料》要求提交材料,公示期内如有疑问,请联系设备科,联系电话:13750875109。
二、所有产品如有意向参加的厂商,请于自公布之日起5天内,发送“设备名称+公司名称+设备品牌+授权代表姓名及手机号码”发送549794174@qq.com电子邮箱。
三、公示期为6天。
四、现场调研将分批次进行,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本次为市场调研,最终以政府采购结果为准。
五、所有产品如有意向,参与院内调研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产品代理授权书;4)业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授权书;5)《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6)《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7)医疗设备报价清单(品牌、型号、价格,如有配套耗材,耗材价格一并填写);8)医疗设备配置清单;9)医疗设备技术参数;10)医疗设备彩页介绍;11)装机业绩证明(供货发票、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复印件);12)售后服务及质保期限等;13)其他认为应该提交的产品资料。
六、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不含5万),原则上不采取现场报价,供应商邮寄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并密封,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63号淳安县妇幼保健院设备科,余小丰,13750875109,备注:投标
七、本公告不明事宜联系人:余小丰 13750875109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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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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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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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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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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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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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道心电图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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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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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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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移动车,总价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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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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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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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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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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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移动车,总价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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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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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氧化氢消毒机(PCR实验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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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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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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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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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切割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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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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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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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手术使用,配器械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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