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幼保健院与杭州市七医院正式建立协作关系
发布时间:2018/06/27 阅读次数:787
6月22日,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与淳安县妇幼保健院技术协作签约暨揭牌仪式在淳安县妇幼保健院隆重举行。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副院长陈致宇、淳安县卫计局副局长方志斌、淳安县妇幼保健院院长陈志华共同出席签约仪式。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和防治职能于一体的治疗精神、心理疾病的三甲专科医院,全国知名的三级甲等精神疾病专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精神卫生中心、浙江省政府指定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医院,杭州市精神(心理)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单位。
淳安县妇幼保健院是我县精神卫生诊疗中心,承担全县精神(心理)卫生指导工作,目前已开设精神科、心理咨询门诊等专科门诊,开展精神残疾鉴定、智力残疾鉴定、心理危机干预等服务。
技术协作签约仪式上,陈致宇副院长表示,杭州市七医院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双下沉、两提升”工程,推动城市优质资源向基层流动,与淳安妇幼保健院达成协作共识,将在精神疾病防治救治及心理健康维护领域,为提升淳安县域救治服务能力,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技术帮扶和指导。
县妇保院陈志华院长表示,此次与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正式签约,是体现“最多跑一次”的改革在市县的联动的具体落实,最受益的是淳安百姓,可以让淳安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城市三甲医院的医疗服务,群众的就医获得将进一步增强。
据悉,此次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与淳安县妇幼保健院签约、揭牌后,每月将定期派驻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心理)科医师,到县妇幼保健院坐诊、查房,届时将开展睡眠障碍诊疗、青少年学习障碍、精神疾病早期干预、心理创伤咨询与治疗等服务,促进我县精神卫生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