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妇幼保健院近期拟采购医疗设备调研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4/6/20 阅读次数:3897
依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一、为了使医疗设备采购工作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现将2024年近期拟采购的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公示(详见附表),请有意参与企业自公布之日起7天内(截止6月27日)按照《医疗设备采购市场调查需提供的资料》要求准备材料,公示期内如有疑问,请联系设备科,联系电话:13750875109。
二、所有产品如有意向参加的厂商,请于自公布之日起7天内,发送“设备名称+公司名称+设备品牌+授权代表姓名及手机号码”发送549794174@qq.com电子邮箱。
三、公示期为7天。
四、现场调研将分批次进行,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本次为市场调研,最终以政府采购结果为准。
五、所有产品如有意向,参与院内调研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业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授权书;
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6)医疗设备报价清单(品牌、型号、价格,如有配套耗材,耗材价格一并填写);
7)医疗设备配置清单;
8)医疗设备技术参数;
9)医疗设备彩页介绍;
10)装机业绩证明(供货发票、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复印件);
11)售后服务及质保期限等;
12)其他认为应该提交的产品资料。
六、本公告不明事宜联系人:余小丰 13750875109
淳安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6月20日
序号
|
设备名称
|
采购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备注
|
1
|
经颅磁治疗仪
|
1
|
22.8
|
|
2
|
脑电生物反馈仪
|
1
|
18.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