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妇幼保健院检验科仪器年度校准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3/7/25 阅读次数:11541
依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本着“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各方(愿意参加本项目市场调研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邀请,欢迎愿意参加本项目市场调研的潜在供应商,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市场调研资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研项目概况:检验科仪器年度校准(检测)
二、调研方式:邮寄资料及报价单
三、采购期间:一年
四、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2、具有本项目的服务能力,并能为调研人提供便捷的售后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调研。
3、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的资质、资格。
五、采购要求:
1.具有相关资质。
2.有相关业务经验。
六、调研文件的组成
递交的调研文件应包含技术参数和报价单,技术参数为除报价外的所有内容,并合并密封包装。
1.商务部分:
(1)营业执照
(2)相关资质证明
(3)涉及行政许可的,提供行政许可证明
(4)授权书
(5)被授权人员身份证件
2.价格部分:
(1)体现单价及总价,涉及优惠请注明。
七、报名截止时间:
本次调研采用不见面调研,请各供应商将第六条所需资料装订密封,密封袋封面处注明调研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在封标处盖章。封面显示项目名称:检验科仪器年度校准(检测)。请将调研文件在2023年7月31 日17时前寄送至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63号淳安县妇幼保健院设备科,余小丰,13750875109
八、本公告不明事宜联系人:余小丰 13750875109
淳安县妇幼保健院
2023-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