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妇幼保健院近期拟采购医疗设备调研公告(一)
 
淳安县妇幼保健院近期拟采购医疗设备调研公告(一)
发布时间:2023/2/28   阅读次数:5609
依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一、为了使医疗设备采购工作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现将2023年近期拟采购的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公示(详见附表),请有意参与企业自公布之日起7天内(截止3月7日)按照《医疗设备采购市场调查需提供的资料》要求准备材料,公示期内如有疑问,请联系设备科,联系电话:13750875109。
二、所有产品如有意向参加的厂商,请于自公布之日起7天内,发送“设备名称+公司名称+设备品牌+授权代表姓名及手机号码”发送549794174@qq.com电子邮箱。
三、公示期为7天。
四、现场调研将分批次进行,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本次为市场调研,最终以政府采购结果为准。
五、所有产品如有意向,参与院内调研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业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授权书;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6)医疗设备报价清单(品牌、型号、价格,如有配套耗材,耗材价格一并填写);7)医疗设备配置清单;8)医疗设备技术参数;9)医疗设备彩页介绍;10)装机业绩证明(供货发票、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复印件);11)售后服务及质保期限等;12)其他认为应该提交的产品资料。
六、本公告不明事宜联系人:余小丰 13750875109

序号

设备名称

采购数量

预算单价(万元)

备注

1

彩色多普勒B超机

1

180

 

2

全自动细菌鉴定及药敏分析仪

1

50

 

3

眼底照相机

1

9

 
 
 
   
 
 
  版权所有 淳安县妇幼保健院、淳安县青溪农村卫生工作指导站 版权所有
医院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63号 邮编:311700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的依据,
如有转载或引用本站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浙新办[2005]20号 浙ICP备15046697号-1 浙公网安备3301270200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