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妇幼保健院近期拟采购医疗设备调研公告(二)
 
淳安县妇幼保健院近期拟采购医疗设备调研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1/12/6   阅读次数:19004

依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为了准确制定淳安县妇幼保健院的设备采购的技术参数、采购预算,本着“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各方(愿意参加本项目市场调研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邀请,欢迎愿意参加本项目市场调研的潜在供应商,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市场调研资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医用药品冷藏柜(五台)

二、参数要求:三开门,有效容积1200L,温度范围8—20

三、其他要求:所有参与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确保能够上架政府采购云平台医疗馆。

四、报名方式:所有产品如有意向参加的厂商,请于自公布之日起7天内,发送“设备名称+公司名称+设备品牌+授权代表姓名及手机号码”发送549794174@qq.com电子邮箱。

五、投标方式:报名人员,自报名截止之日起3日内将报价单(附件)+本公告第五条规定的文件,务必密封同时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报价有效但不得质疑询标的公正性),邮寄以下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63号淳安县妇幼保健院设备科,余小丰,13750875109,备注:投标

资料清单:所有产品如有意向,参与院内调研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产品代理授权书;4)业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授权书;5)《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6)《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7)医疗设备报价清单(品牌、型号、价格,如有配套耗材,耗材价格一并填写);8)医疗设备配置清单;9)医疗设备技术参数;10)医疗设备彩页介绍;11)装机业绩证明(供货发票、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复印件);12)售后服务及质保期限等;13)其他认为应该提交的产品资料。


附件:淳安县妇幼保健院设备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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