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妇幼保健院汽车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淳安县妇幼保健院汽车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8   阅读次数:6727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医院采购制度的规定要求,现对我院汽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淳安县妇幼保健院汽车租赁服务采购

二、采购方式:院内议标

三、评标方法:将根据资格审查合格、质量优良、报价合理、服务优质的原则确定一家公司为中标公司

四、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1日 9:30

五、开标地点:淳安县妇幼保健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六、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一)商务部分(资质证件必须合法有效、复印件须加盖鲜印章)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是一事一托);

4.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经营范围必须有“汽车租赁、代驾”;

6.3辆及以上自由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二)价格部分

1.五座小驾车,品牌本田、车型雅阁、杭州往返价格900元。

2.七座商务车,品牌别克、车型GL8、杭州往返价格1000元。

(三)要求

投标文件必须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并且将商务部分、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分别装入非透明资料袋中,并将资料袋密封后加盖单位鲜印鉴于封口处,封面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现场提交。

八、结算方式:签合同时商谈

九、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无效

(一)供应厂商营业执照所载经营范围与本次采购招标内容不一致的;

(二)不是用本企业合法有效证件投标的或所提供证件与索取标书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三)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资质要求提供所有证件的;

(四)报价书的制作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报价单出现两个报价难以确定哪个报价有效;

(五)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六)有弄虚作假或欺诈行为的;

十、投标须知

(一)公示地点:淳安县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17时前;报名方式:通过电话报名,张丽芳 (15958170637)。

(二)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截止2020年12月31日时。

(三)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前1日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联系人:张丽芳 15958170637) 

 

 

                   淳安县妇幼保健院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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